夏忠堅牧師(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秘書長)
《教會的見證》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 …. 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五:22、24-25)
基督的見證人不只是在自己的品格、生活上見證基督,也需要在家庭、婚姻生活上見證基督。
因此,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
這不只是對丈夫與妻子說的,這也是對教會與基督的關係說的。因此,建立愛與順服的夫妻關係,不只是享受神所賜的婚姻生活,更是在見證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