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魂記

「吳明師母的異想世界」專欄:第十八想
作者
尹隱

那天下午,美食廣場人滿為患,邊陪女兒吃飯,邊用智慧型手機回覆E-mail。我看見女兒用叉子叉不起盤子裡的牛肉,於是放下手機在她的餐盤邊,正要伸手去幫她處理,忽然一隻手伸過來拿走我的手機,抬頭一看,竟是一個瘦高的陌生男子,我當場大叫,「小偷!」我邊喊「他拿走了我的手機」邊死命的追,完全忘記我肚子裡還有個五個月的寶寶,上完廁所回來的老公看到,衝上來,要我不要再追了,說我瘋了,肚子這麼大還跑,老公說他去追,要我回到座位顧女兒,之後老公跟美食廣場的保全一起回來,對我搖搖頭,說沒追到!本想說在這個到處都是攝影機的美食廣場,一定有拍到畫面,本想說當地警察一定會盡力問我細節為我做筆錄,想不到,警察來了以後,寧可花二十分鐘勸我不要做筆錄,也不願意花十分鐘幫我做筆錄,警察一直說做了筆錄我也拿不到記錄,手機也回不來,做筆錄沒意義,但我還是堅持。最後大概花了四百五十塊美金重新買了新手機,加上重新與電信公司綁約兩年,這件事才算處理完畢。


回家後,那四百五十塊美金的無端損失,讓我多少心痛,但事情發生當下的驚悚,才更是讓我害怕不已,警察的消極處理,也讓我相當失望。回到家,肚皮一直有點緊痛。可能之前跑太賣力又緊張,有點驚動到了胎兒。老公看我悶悶不樂,一整個晚上不斷安慰我說,人沒事最重要,要是你流產了那怎麼辦?老公知道我心疼那四百多塊美金,一直跟我說,「老婆,你才是無價的,你肚子裡的寶寶也是無價的,錢是身外之物。」老公看我依舊沒好轉,接著說:「老婆,沒了手機,沒了四百五十塊,我們這個家還是完整的。可是要是沒有你,或是女兒怎麼了,或是你肚子裡的寶寶怎麼了,我們這個家就有缺憾了!」


老公說的道理,我當然懂,但難的是當下的震驚,與能不能想得開的一瞬間。情緒能不能得釋放,只是一個決定,卻也是最難的一關。那個當下的驚嚇與恐懼,就是不容易過去。


我知道我對於老公而言是無價的,我更知道我對於上帝而言更是無價的,是祂用寶血贖回的寶貝。因此上帝也提醒我「我只看到了四百五十塊美金的損失,卻沒看到比那還要更多倍的平安。」我們一家在這個事件裡,是完整的、平安的、毫髮無傷的。當下的我,不應該難過,應該喜樂才是!應該感恩才是!感謝主在治安這麼差的地方,護衛保守我們。感謝主再次操練我「當下情緒」過不了關的毛病。願我之後無論遇到什麼事,能更以耶和華的心為心,以神的眼光為眼光,在當下,就能看到神所看到的。


當下的情緒關卡很難渡過,我想訣竅只有,用神的眼光來看當下所發生的事,才能脫離自己窄小眼界所看到的事情,所產生的情緒,讓自己真正的過得去,看得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