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與社區的再思

作者
夏忠堅牧師(中華基督教福音協進會/中華基督教救助協會秘書長)

如果耶穌在二結


多年前,我們和宜蘭地區的教會同工一起去觀摩二結社區發展協會,二結社區最主要的重點工作是:遷移老廟蓋新廟。二結居民所要蓋的新廟是一個非常具有現代感的廟宇,有異於傳統的高牆、大正門,二結廟廟埕四周圍牆開了好幾個門,我們問說為什麼要這樣設計?理事長立即回答說:「我們要讓二結廟的宗教功能降低,社區功能提高。所以圍牆四周多開幾個門,讓社區居民從各個方向都很方便進入廟埕,讓二結廟成為社區中心。」當時我心裡想著:如果台灣所有的廟宇都有這樣的理念,台灣教會的宣教工作就更加艱難了。


過了三天,我們又和新竹地區的教會同工一起去觀摩科學園區旁的金面山社區發展協會。該協會的理事長在做簡報時抱怨說,社區附近的教會從來不參與社區裡的營造活動,他有一點不太禮貌的直接對牧師們說:「你們教會的宗教功能應當降低一點,社區功能應當大量提昇。」當時我心裡想著:真是外行人講外行話,教會的宗教功能怎麼可以降低,宗教功能降低還像教會嗎?


可是事後想想,上帝藉著兩個不認識祂的人,在一週中向我說了同樣的話,一定有極深的提醒。教會宗教功能當然不能降低,但是教會真的有社區功能嗎?如果耶穌在二結、在金面山牧養教會,祂會怎樣和社區互動呢?

 

生命的自然表現


耶穌的生活和事工著重宗教功能嗎?當然,祂在會堂裡宣讀經卷,祂在野地裡宣講福音,祂揀選並訓練門徒,祂在山上禱告……。可是這些是宗教事務嗎?當然不,這些是生命的自然表現,這些是上帝兒子生活的自然型態。在耶穌的時代,著重宗教事務的其實是法利賽人。法利賽人每週至少禁食一次,經常上聖殿去禱告,嚴格遵守什一奉獻,生活嚴謹遵守摩西律法,衣服加寬、繸子加長繡上經文……。他們的宗教生活是敬虔而嚴謹,他們也發揮著宗教功能,常常教導百姓遵守摩西律法。但是耶穌卻嚴厲的責備他們說:你們這瞎眼領路的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


如果我們用比較嚴苛的角度來看今天的教會,教會的活動和事工是在維繫和發揮宗教功能,好使基督教徒得以安然地過宗教生活?或者教會的活動和事工是上帝兒女生命的自然表現、是上帝兒女生活的自然型態?如果教會只是在維繫和發揮宗教功能,那麼教會豈不是應該被稱為「法利賽會」?基督徒豈不也應當改名為「法利賽徒」?

 

祂向你要的是甚麼?


聖經不斷地提示我們,要重視生命與生活,宗教活動是得不到上帝喜悅的。「耶和華說: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裏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賽1:11-17)「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 神面前跪拜,當獻上甚麼呢?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彌6:6、8)


耶穌嚴厲地指責法利賽人說:「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你們是離棄 神的誡命,拘守人的遺傳」;又說:「你們誠然是廢棄神的誡命,要守自己的遺傳。」(可7:8-9)

 

志願服務工作的最可能群體


新世代的教會必須要遵循的是:加倍重視上帝兒女的生命和生活,去除宗教形式,使教會能走進社區,使社區居民能走進教會。這才真是拋棄遺傳遵行公義、憐憫、信實。


我曾應邀為內政部社區營造季刊「國際志願服務年」專號撰文,我就以該文中的結語,作為本文的結語吧(事實上也是本文最想闡述的重點)。


「筆者忝為基督教的牧師,深自反省基督教的志願服務工作,不禁感到汗顏。志願服務工作的推展其關鍵為:志願服務觀念的推廣、志工價值觀的提升、志工組織的建立、志工訓練、志工服務輔導等五項。以台灣的基督教會來說,志願服務觀念在聖經中已有豐富的內涵,一般基督徒應當相當熟捻;價值觀方面,基督信徒的價值觀應當早就被建立成捨己愛人的價值觀,因此基督信徒應當是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最可能群體。


就組織來說,台灣共有三千九百間教會,幾乎在每一個鄉鎮市區都有教會;就志工委身及忠誠度來說,信徒每週日都要上教堂崇拜及奉獻,因此教會及基督徒應該是最好的志願服務組織及志願服務工作者。但遺憾的是,大多數教會還沒有具體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的行動;已經推展志願服務工作的教會,也沒有把志願服務工作放在優先次序較高的位階上,以致於基督教對台灣的志願服務運動貢獻仍然不多。

 

對台灣基督教有一個夢


馬丁路德‧金說:『我有一個夢』。如果我們能夠對台灣的志願服務運動有一個夢、如果我們能夠對台灣基督教有一個夢,我們夢想:有一天,台灣的三千九百間教會,在每個禮拜天早上的一個小時主日禮拜之後,每位信徒都能快快樂樂的在社區中從事志願服務一個小時。


如果教會能將信徒的志願服務能量完全釋放到社區中,而不是將他們封閉在會堂裡,那麼以台灣有六十萬信徒來計算,每人每週從事一個小時志願服務,每週就有六十萬個小時志願服務工作,每個月就有二百四十萬小時志願服務工作。如果再有四分之一的信徒樂此不疲,並能在週間再從事兩個小時志願服務,以免服務工作過度集中在週日,如此基督教每個月就能提供三百六十萬小時的志願服務工作。再加以基督教徒平均教育、經濟收入在中上程度,基督教會堂又可以成為社區中心這兩項因素來看,基督教的志願服務能量如果真的能這樣釋放出來,將會有多少社區、多少民眾真正受益。馬丁路德‧金的美夢已經成真,但願台灣基督教參與志願服務的美夢也能成真。」

 

這是我們當行的


上面這段結語,是對一般社會工作者所說的;對於教會,我寧可說得更直接一點:「教會是否能拋棄傳統,在每個禮拜天一個小時到一個半小時崇拜之後,全教會信徒四散到社區中,去做一個小時到一個半小時的社區服務。去探訪獨居老人、去關懷單親家庭、去訪視貧困者、去作社區清潔、去帶孩子玩直排輪、去作課業輔導……。」


我深信在主日崇拜中的詩歌、禱告、聽道和奉獻,是上帝所喜悅的敬拜,在社區中的服務也是上帝所喜悅的敬拜。如果教會只有崇拜中的敬拜,卻沒有服務人群的敬拜,不曉得上帝是否真會喜悅崇拜中的敬拜?你能想像:如果你們教會真的這樣做,對教會和社區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呢?如果全台灣的教會都這樣做,對台灣的教會和社會會帶來怎樣的影響呢?


但願耶穌再次對台灣教會說:「這是你們當行的,也是不可不行的。」